杭州女子出差遭猥亵工伤认定案后续:劳动仲裁已出,获赔1.8万余元。2025年1月,当事人魏莹在出差期间遭客户强制猥亵,后被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并于同年9月经人社局认定为工伤,成为全国第二例因精神损伤被认定为工伤的女性劳动者。2026年2月6日,劳动仲裁结果公布,其前公司杭州众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部分医疗费共计18036.96元。仲裁认定停工留薪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0月29日,期间公司应补发工资17262.97元,并支付此前医疗费773.99元。仲裁委指出,魏莹于10月29日经劳动能力鉴定未构成伤残等级,故停工留薪期至此结束,后续待遇请求不予支持。魏莹表示,公司在工伤认定后未及时履行义务,反而要求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该程序直接导致其停工留薪期终止,维权过程对其心理造成二次伤害。尽管胜诉,她因身心疲惫决定不上诉,计划与公司协商离职,并希望将经历改编为剧本,帮助他人了解工伤维权中的法律难点与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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